国新办发布《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称,2035年,我国2名纳税人供养1名养老金领取者。人社部官员表示,对是否延长退休年龄还在研究,需综合考虑人口结构和就业情况。
现在,很多人建议通过“延迟退休”来应对老龄化,但笔者认为,用“延迟退休”应对老龄化的作用不容高估,未必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当下,中国应对老龄化最大的挑战在于“未富先老”。一是老年人口急剧增加,导致人口代际赡养的压力加大;二是养老保险基金长期亏空,目前全国养老基金“空账”已达1.3万亿元,基金支付压力加大;三是养老待遇差异明显,还有大量人口未纳入保障或保障水平很低。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解决这些问题,显然也非一日之功。通过“延迟退休”,固然可以达到减缓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顺应一些职业“越老越吃香”的特点,但这只是理想状态,如果处理不好,还可能造成一系列新的问题。首先,我国就业压力依然巨大,延迟退休很可能加重一些人的就业困难;其次,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不利于就业人口收入的正常增长,反过来还会加重社保的负担;再者,进入老年的人口也未必全都愿意继续就业。
养老保险作为政府提供的服务,理论上应当是全民尽保、人人皆有,但客观来讲,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这种保障,富裕阶层很可能也参加养老保险,但他们并不依靠养老金保障生活。况且,寄望于政府来承担全体国民的养老重担是不现实的。而且越是大包大揽,越是将养老的希望寄托在养老保险上,政府提供养老保障的担子越重,问题越难解决。实现全民的养老保障,政府应当坚守“保基本”的原则,侧重于向弱势群体提供保障,而把提供更高水平养老保障的任务交给社会。
事实上,收入分配领域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如果能够实现,多数国民对于“保基本”的养老保险的需求将会有所下降,更多人将通过充裕的个人财产收入实现养老保障,而不必全都依靠政府的养老保险。
因此,除了鼓励民间创富并藏富于民之外,政府层面应对老龄化的方略,在于从根本上变革养老保险制度,做更有创造性的制度设计。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撰文提出社保缴费改为社保税,就是一种大胆的制度创新,这种设计的好处显而易见:既消除了基金保值增值的风险和压力,也可以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减少行政成本和中间环节。此外,实现社保费改税后,令各级政府纠结的做实个人账户与纠结广大参保人的异地转接问题,也将一一解决。最近,也有专家提出国企分红充实社保的建议,相信有了国企资金补充,社保费改税将为应对老龄化抢占更加有利的制度高点。
相比之下,要应对老龄化这样一个宏大命题,“延迟退休”不过是权宜之计。它既改变不了中国的老龄化人口结构,也不能改善现有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足之处。因此,“延迟退休”并非应对老龄化的良药,更不能以“一刀切”的方式推行这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