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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骥伏枥志未已——记著名法医学家、陕西省高院离休干部林维新
2011-1-1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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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离退休人员队伍中,有一位老同志特别引人注目,他虽然年逾八旬,但耳聪目明,童颜鹤发。他不但平时积极支持、参与老干部系统组织的各类活动,还离而不休,发挥余热,热情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他慧眼独具,见微知著,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丰富的学识,对西安发生的几起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提出异议,并不顾年事高迈,多年来四处奔走呼吁,最终使案情真相大白。这位颇具传奇色彩的老人,就是第一届中国法医学会常务理事、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著名法医学权威专家林维新。

     勤奋钻研,奠定扎实的法医学基础

    林维新1923年出生于辽宁西丰。1939年,年仅16岁的他远赴日本,入北海道大学留学,6年后回国,又进国立沈阳医学院继续求学。1948年底毕业后,次年3月参军,被分派到原八路军120师晋南医专(现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任教。解放后,他在第四军医大学相继参与创立生理教研室、病理法医组等工作。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林维新被调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他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创办了首家法医室,并随后向基层法院全面推广。法院法医室的创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使司法审判有了自己独立的取证、鉴定机构,对于促进司法系统建设,提高审判案件效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林维新还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的法医学研讨、交流,撰写了大量专业论文,在法医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1986年8月,第二届印度——太平洋法医学和法庭科学大会在斯里兰卡召开。鉴于林维新对我国法医学所做的突出贡献,应东道国法学会的邀请,他随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组成的专家代表团飞抵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同与会的世界各国代表进行深入广泛的学术交流,从而使他的法医学理论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回国后,林维新在法医学领域进行了更加全面、深入地探索,并把理论与实际密切结合,帮助法院系统公正圆满审结了众多疑难案件,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同行们的高度赞誉。1988年,已经65岁的林维新,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他心爱的法医学工作岗位,办理了离休手续。

 

  离而不休,继续在司法战线奔走操劳

    离休伊始,林维新一时很不习惯,过惯了忙忙碌碌的日子,突然空闲下来,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总想出去找点事情做。老伴笑他生来的劳碌命,就不知道过几天休闲安逸的日子啊。但林维新说我身体还好,总不能就这样无所事事地混完后半生吧。正好这时候,咸阳一家法院领导上门聘请他担任他们的法医学顾问,林维新一听喜出望外,毫不犹豫地满口答应了。此后,他开始了离而不休的全新生活,三天两头地跑出去帮法院检验、取证,给他们审判案件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虽然艰辛劳累,但是他的心情却非常愉悦。由于林维新在司法界名气很大,此后各地许多司法部门领导也相继登门,不是聘他当顾问,就是邀请他去指导工作,他都一一答应,从不推辞。在离休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曾长期担任西安、咸阳、渭南等地法院的法医学顾问。甚至远在河南的三门峡市法院也给他发了聘书,多次用车拉他前去协助办案。在他的积极参与下,上述各地发生的许多疑难案件都很快水落石出,得到圆满解决。

 

  仗义执言,积极维护法律公正

    在帮助各地司法系统办案的同时,作为陕西省法医学协会会员,林维新还积极参与西安几起重大案件的审理。对案件中存在的疑点,他大胆指出,表示异议,并提出自己科学合理的见解。对个别判理不公的案子,他甚至当堂拍案而起,公开反对,随后到处奔走,寻找有力证据进行辩驳,使几起冤假错案相继得到纠正改判。

    1990年,西安一监狱发生牢头狱霸打死犯人案件。结果法院在审理时,没有深入调查认真取证,将一罪行轻微的从犯当主犯判处了死刑。当时参加旁听的林维新觉得此案疑点甚多,证据不足。这可是人命关天啊,岂能草率结案?他于是根据法医学原理,进行仔细推断,一幕幕还原事发真实情景,分析死者伤亡的具体原因,最后终于揪出了真正元凶,使无辜者捡回了一条性命。

    1992年,西安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案件:一名男子掐死自己妻子后,却精心伪装成其自缢身亡的假象。办案人员到现场难辨真伪,作出了自杀的认定,死者家属提出怀疑,希望重新进行检验,结果由省、市法医学家联合检验后,仍然维持最初的判定。这个案子林维新一开始就觉得蹊跷,待详细了解了案发现场情景后,他更是坚定了自己的判断,于是向有关部门提议,希望再认真进行检验,予以慎重审理。但是有关领导对他这个已经离休老人的提议颇不以为然,觉得那么多名专家几次验证过的,肯定没错,希望他不要再过问这个案子,免得伤了昔日同行间的和气。林维新一听非常生气,他认为作为执法者必须严肃认真,岂可有一丝一毫的马虎,否则就可能草菅人命,甚至放走真正的坏人。多年养成的责任感使他决心把这个事情管到底。由于当地反映无人理睬,于是他多次自费前往北京,找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很快得到了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他们派出了林维新昔日的同事——一位在职的法医学专家前往西安进行检验,遗憾的是他最后的认定仍然与前面的一致,林维新感到极大地失望,但是他仍然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判断,继续不断向各级司法部门反映。2001年9月的一天,司法部一位领导突然打电话给他,告诉他说,西安那起自缢案子翻过来了,事实证明你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确实是他杀。林维新一听百感交集,此时离案发已经过去了将近10个年头。但同时他也非常欣慰,因为正义毕竟得到了伸张,虽然显迟了一点。

    像这样仗义执言,为民请命的事情,林维新在离休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还做了许多许多。他这位老法律工作者,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律工作者的形象,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虽然人离休了,但责任却从未离休。

 

  自强不息,奉献余热为夕阳晚照争辉

    如今,林维新已经是87岁高龄了,但他仍然没有停息奋进的步伐和雄心。他早年练习柔道,离休后还长时间担任省柔道协会的顾问,平时他除了天天练习柔道功夫外,还在夏秋季节三天两头进行游泳锻炼,这使他长期保持了强健的体魄,从而有充足的精力和体力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接触过他的人,都认为他的生理和心理年龄还相当年轻。平时老干部管理处举办各类活动,他不但积极参与,还积极出谋划策,挑头担当那些比较辛苦的工作,不让做他还小孩一般执拗生气。每次处里组织外出旅游、参观,他更是热情高涨,积极踊跃,一次也不愿意落下。除此之外,他的大部分精力仍然放在学习和帮助他人上。这几年,他把自己过去多年的法医学笔记和档案进行归纳整理,准备转赠给有关部门,作为他们办案的参考资料。同时,他还利用自己的法医学知识,经常给周围人诊断身体及心理上的疾病。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从林维新身上,我们看到了许多老同志孜孜奋斗、顽强不息的影子,而他暮年朝气蓬勃、健康乐观的生活态度,也代表了广大老同志努力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侯斌生于1929年2月6日,1949年8月参加革命。1950年在西北青年干部学校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毕业后分配到商南城关区任团工委书记,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至1955年任共青团商南县委员会副书记、组织部长、书记。1955年至19...
文·图/艾绳根艾绳根,1933年生于陕西省榆林市镇川堡。曾在镇川小学、中学和米脂县中学读书。1947年参加革命,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陕甘宁晋绥边区绥德分区警备2旅、西北独立1师、军委坦克3师、坦克学校任文化教员、参谋、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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